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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春之声”教职工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作者:   编辑:祝黎   发布时间:2013-04-11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展现教职工的精神风貌,校工会决定举办第五届“春之声”教职工校园歌手大赛。请各部门工会积极组织并推荐参赛选手,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全体教职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

(二)程序:以部门工会为单位选派选手参加。各部门工会在广泛发动教职工报名参加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工会实际情况选拔出代表本单位的选手参加学校的初赛。比赛分初赛(2013年4月18日下午)、决赛(2013年4月25日下午)两场。初赛将评选出20名歌手,经专业老师指导培训后进入决赛(初赛与决赛的走台时间另行通知)。

(三)名额:离退休教职工推荐3名选手,50人以下的部门工会推荐1-2名选手,50-80人的部门工会推荐1-3名选手,超过80人以上的部门工会推荐3-4名选手。

(四)参赛曲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以中国歌曲为主。

(五)所有声乐教师及前四届获得第一名的歌手不参加本次比赛。

二、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一)选曲及内容10分

(二)音色、音准、节奏40分

(三)演唱难度、技巧40分

(四)服装形象及舞台效果10分

三、奖项

大赛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歌手奖十名,优秀组织奖三名。

四、 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初赛抽签时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4:00

地点 :校工会(北校区行政楼100房)

(二)初赛时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2:00

地点:北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四楼舞厅

(三)决赛时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2:00

地点:北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四楼舞厅

请各单位在4月11日前将《初赛报名表》及MP3格式伴奏文件(请删除原唱)发送至校工会邓木安老师邮箱。

(联系人:苏张,联系电话:36207162 15322230258)

校工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