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定级、测评对象 (1)广外云平台、电子邮件系统、校园网认证计费管理系统定级备案及测评服务(等保二级)。 (2)不少于15个指定校内信息系统定级论证(等保一级)。 1.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通知文件要求,对广外云平台、电子邮件系统、校园网认证计费管理系统提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开展定级备案服务、系统资产分析、差距分析服务、整改咨询服务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并出具相关的成果物,使系统达到《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39-2019)的二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系统资产分析。协助完成系统机房信息收集、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信息收集、网络拓扑图整理、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应用系统等层面的信息收集。 (2)系统定级服务。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及行业监管要求,协助用户输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定级备案表》等相关定级资料,召开三个二级系统定级专家论证,完成信息系统定级工作。 (3)差距分析服务。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完成十个层面进行安全检测,分析差异项并提出整改建议,出具《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问题清单》。 (4)整改咨询服务。提供等保安全问题整改咨询服务 ,提供问题项整改解读服务。 (5)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根据网络安全法即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完成技术层面、管理层面安全测评,多维度分析安全保障情况,对残留风险提出整改建议,出具《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6)按照教育行业等保工作流程,组织开展一级等保专家论证会议。完成指定校园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一级定级专家论证(拟定一级系统可根据学校需求进行调整,数量不少于15个),确认系统定级准确、安全防护达标,并协助学校进行备案登记。 2.对测评工具的要求 应具有代码审计扫描工具、远程安全评估系统、移动安全检测工具等测试工具。 3.服务要求 (1)服务期 合同生效且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工作日启动项目建设,开展定级、初检、整改咨询、复检等相关等保测评工作,出具符合验收主管单位要求的测评报告,至完成项目验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完成测评任务,服务期限将顺延直至完成所有任务为止。 (2)响应时间要求 采购人提交测评需求2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安排项目的调研工作,完成项目调研后,成交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的初次测评任务,并在初次测评完成后3 个工作日内给出整改建议。采购人依据整改建议完成相应的整改并正式提出回归测评后2 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安排项目的回归测评。 (3)组织实施要求 成交人应安排专职项目经理负责本次项目的实施就,项目经理应具备中级或以上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成交人应保证项目团队成员的稳定,以保证服务的质量和连贯性,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组至少由4名等级测评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高级测评师。 4.保密要求 成交人须对本项目实施中所获得任何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书。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对安全测评项目的资料应尽到管理人的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保密规定,严格保守项目涉及的工作机密、技术秘密、商业秘密。 (2)严格限制接触保密信息的范围,约束接触项目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并签订保密协议。 (3)测评过程中获取的项目资料仅作为本项目服务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4)在对外技术交流中,不得泄露和发表涉及项目中的保密信息。 (5)未经采购人或承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包括成交人的上下级单位)复制、传播、转让采购人或承建单位提供的资料、数据。 (6)项目完结后,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材料建宗归档,不得私自作项目任何资料、数据保留和备份,更不得将资料、数据泄漏给第三方。 (7)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条款造成项目资料、数据泄露,成交人须负全部责任、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采购人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成交人的责任。 5.验收要求 (1)成交人须保证服务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等法规及投标承诺的技术要求。 (2)成交人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供应商须承担侵权责任及相关费用。 (3)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三个信息系统的等保定级资料和测评报告(须满足广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备案要求)、不少于15个校内信息系统的定级资料(备案表、定级报告)及项目的验收报告及相关文档,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须限期整改达标。 (4)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安全整改建议》《渗透测评报告》《项目过程文档》《项目验收报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