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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宿舍上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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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建设学生宿舍校园网的目的是方便学生运用互联网开展学习活动以及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以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为了规范学生上网、用网行为,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管理组织

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主管学生宿舍区上网工作,负责制订学生宿舍区上网的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宿舍区网络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为学生开设账号和入网端口。

以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的形式聘请若干学生任兼职网管员,负责为学生用户安装上网、维护网络故障、管理学生宿舍楼的网络设备;负责向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报告网络使用情况,收集并反映学生用户意见;负责学生宿舍楼网络用户的安全管理、咨询等工作。

网络管理

1.总则
学生入网需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网管理条例》及其他校内规章和制度,服从大学校园网主管部门的管理。
2.入网管理
在册学生均可申请作为个人用户入网。申请入网者必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到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领取入网申请表,并找辅导员签名、所属院系盖章才能入网。学生毕业离校,要到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办理网络注销手续。

3.运行管理

1) 在网上发布信息应文明礼貌,体现中国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不允许进行人身攻击,不允许将网络作为政治活动的工具,不允许捏造事实散布谣言。

2)学生宿舍的网络仅适用于学习、交流,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商务活动。

3)学生宿舍内每个网络端口只允许按学校规定开户的用户使用,没有办理开户上网手续者,不得擅自使用网络端口,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连接到学校网络。

4)所有宿舍楼内的网络设备(包括光纤、交换机、机柜、网络插口等)均属大学所拥有。未经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许可,不准随意拆卸、拔插、挪用网络设备及其连线、电源线。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工作人员和学生区网管员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打开、维修和破坏。如被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罚,如造成设备损坏的,要加倍赔偿,并报学校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如发现设备异常,请及时与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或本宿舍楼的网管员联系。

5)不管出于任何理由,非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工作人员、学生网管,不得擅自闯进学生宿舍网络设备配线房间。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对在校园网上进行其他违规活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或影响他人使用的用户,停止其校园网络使用权,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检讨,在网上通报批评,同时交学生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7)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聘请的学生网管员在处理网络故障时,请用户给予必要的帮助。对阻挠,妨碍学生网管工作和对学生网管的人身、尊严损害者,视其情节严重交有关部门处理。

4.收费管理

按时缴费,对逾期不缴者,将自动予以断网。对于因违规处罚停网的不予退还停网期间的网费。

5.网络安全管理
1)不允许查找和散布黄色、反动信息,不允许泄露国家秘密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2)不允许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利用校园网进行任何可能危害、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实验。恶意散布或使用病毒,木马程序以及上传违反规定的文件到其他人计算机者,取消其用户资格,并要求作书面检讨,情节严重者上报学生处按有关规定处理。进行恶意攻击他人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者,立即停止其校园网使用权,要求其作书面检讨,并报学生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不得盗用他人账号,不得通过网络窃取他人信息,不允许采用黑客技术非法进入任何计算机网络系统。一经发现,3个月内禁止其接入校园网,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方面严肃处理。
4)冒用他人MAC地址、IP地址,或通过共享账户等方式违规使用网络者,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并停止其校园网使用权1个月,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情况恶劣者上报学生处处理。

5)不得恶意网络端口扫描或网络发包攻击,一经发现即封停端口,并要求作书面检讨,再犯者封停端口1个月并上报学生处处理。

6)对于用户个人原因(如机器中病毒、被植入蠕虫木马等)导致端口滥发数据包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有权暂时停止该用户端口,并要求其查杀病毒或修复操作系统,解决问题之后再酌情恢复网络接入。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技术中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技术中心

2011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