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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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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校园网络是教学、科研和办公的承载媒体,校园网上的信息主要围绕教学、科研和办公事务而发布。在校园网上发布信息应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管理规定。
二、各部门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对外信息,均应在送交发布之前,必须打印文本资料并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本送到教育技术办公室;教育技术中心领导签字后允许发布。对已经允许发布信息由发布人员作出登记,包括发布时间,简要内容等。主页服务管理人员保存电子版本及对已盖公章及领导签字的文本资料进行保存。
三、各部门在校园网本部门的栏目中发布信息,应经部门负责人签批。未经许可擅自发布的将追查发布主机责任人的有关责任,发布有害信息的将停止上网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在校园网站的电子公告版或聊天室发布信息或进行电子交流时,严禁发布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严禁任何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不文明不友好的言论,严禁对某人某事进行人身攻击和无理谩骂,必须严格遵守所在信息站点的其他规定。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追究有关责任并取消上网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五、校园网在内外网信息发布上必须进行有效的隔离。
六、各部门在校园网上发布的公开信息均应进行有效记录,并且至少应保留六个月的信息发布记录,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