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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网信息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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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校园网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以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校园网运行环境,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我校在校园网中部署了网络信息监控系统,用于监控、记录以及管理校园网网络用户的上网行为。为了保障该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并确保系统记录的相关信息、资料的保密性,特此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作为我校校园网在教育网上级主管机构及信息产业部ICP备案登记注册的负责人,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为网络信息监控系统的第一管理责任人;
二、网络信息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及管理工作,由我校校园网的职能管理部门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负责;
三、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室设立系统管理员和日志分析员各一名,负责网络信息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系统管理员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日志管理员负责审查日志中是否有非法或不良信息;
四、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系统运行状况,并记录相关的状态信息。如发现系统运行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五、 日志分析员定期对所记录的信息进行分析,如果发现有非法或不良信息,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上级网络监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要求和管理规定,进行上报或其他处理;
六、网络信息监控系统记录的日志信息中,涉及网络用户个人隐私的,要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该信息,更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七、除网络信息监控系统的直接管理员以外,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相关程序许可,不得查看或要求提供系统日志中记录的信息;
八、如有上级网络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提供日志信息,在符合网络信息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网络信息监控系统管理负责人批准,可以酌情提供相关信息;
九、除网络信息监控系统的两名直接管理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对网络信息监控系统的软、硬件平台进行任何操作;
十、 网络信息监控系统的管理员必须并严格控制系统访问的网络接入权限,必须注意相关密钥的保密,同时定期更换,防止他人非法访问和查看系统日志信息;
十一、 在符合网络信息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教育技术中心拥有对本条例的解释权。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07年4月27日